学中这样的例
更多。没有一本优秀的诗歌或小说,是循规蹈矩写
来的。把女人比作鲜
,把土地比作母亲,这些比喻初创之时,不都是
类混淆的“错误”么?把声音当作
彩来写,把味觉当作
觉来写,这些手法对于科学而言,不都是
觉
的“错误”么?没有前人胡思
想地犯
这些个“错误”,怎么会有今天的文学?所谓“文匠”,就是一字一句都太“正确”了的人,而真正的文学家从来都是人类思维陈规和
觉定势的挑战者,“犯错误”简直是他们的一
常备心态。把动词写得不像动词,把悲
写得不像悲
,把回忆写得不像回忆,把小说写得不像小说……他们在这些胆大妄为中,必定犯过很多一钱不值的错误;但这些代价之后的收获,是他们开启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正确,不断
开令人惊异的审
世界。
柏拉图先生一生追求正确,最仇视文艺,说文艺家说话从来没个准,不要说了解
的
能,就连了解
的形状,也可以此时说大,彼时说小,可以此人说
,彼人说短,这样的莫衷一是与真理无缘,与政治原则更是格格不
,应视为一
恶劣的
在政治制度(abadinnerpoliticalsystem)。其实,柏拉图也没正确到哪里去,一旦广义相对论和量
力学诞生,他那些有关
态大小或
短的执见,就变得不堪一击,并无永远的合法
。他似乎不知
,不论是在文学还是在科学领域里,共识常常都源于异议,真知常常都启于偏见,文学监护着人类认识的多样
,是天生的异议专家和偏见专家,虽然也常犯
错误(柏拉图倒也说对了一面),但可以避免最大的错误:平庸。
平庸者充其量是一些披着人
的芯片,可以
一些事
,
很多事
,但与创造不会有什么关系。
2003年5月至8月
附:偷换了前提的讨论
《小说选刊》编辑
:
谢谢你们转来孟繁华先生的文章。我
迎任何人的批评。孟先生当然也有批评之权,只是他这篇文章里一开始就有前提偷换,让我困惑与为难。在我那篇短文里,我明明只是说到小说中“两个较为普遍现象”,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称来说事,把自己当作批评对象,怎么就成了我对小说“总
”和“全
”的偏执
“裁判”?在孟先生的词典里,“较为普遍”可以引申
“全
”、“总
”的意思吗?
恐怕不能吧。我们说改革使人民“较为普遍”致富,是否就可以引申
“全
”致富?是否就否认了贫困人
的存在?我们说制假售假现象“较为普遍”,还常常冠以“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一类用词,是否就可以引申
中国商业的“总
”败坏?是否就否认了好或者较好的商家仍然存在?孟文不过是
调:好的小说还是有的,还是很多的,这我完全同意,在以前很多文章里也表达了同样看法。问题是:谁反对过这一
?
在不太久的过去,分清“九个指
与一个指
”的纠缠,常常成为政治
,让任何社会批评都如履薄冰,最后只能噤若寒蝉。文学界人士
经常批评商业、教育、
育、司法、政治等方面的负面现象,包括一些较为普遍或者非常普遍的负面现象,遇到对文学的批评或自我批评,最好不要过于
。其实,孟先生文中也承认小说中有“大量”烂俗的写作,表现为“都市小资产阶级、中产阶级、白领、官员、小
、
女、床上行为、歌厅舞厅、宾馆酒吧、海滨浴场等是常见的人
和场景”(——以上均引自孟文)。作为一个读者,我愿细心
会他这一批评的合理
,愿细心
会他的善意关切,不会以其人之
还治其人之
,比方去指控他居然把“白领”、“官员”与“
女”并提,并且把“白领”、“官员”、“中产阶级”、“都市小资产阶级”统统一
打死。如果我也来
求疵,举一两
作品为例,以证明上述人
份和上述消费场景,并不妨碍这个作品成为优秀作品,我觉得这没有多少意思,更不会因此窃喜于自己论辩的胜利。古人说:己所不
,勿施于人。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