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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244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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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本了,千字在十二到十六之间浮动这样,每期大概刊登三千字。你看看征稿容,还是那些老生常谈的容,要是兴趣的话,回你写完寄给我好了。”

周云梦接过看了看,确实和羊城、城那些杂志社的征稿容要求差不多,这会全国普遍都是这些主题。

区别的是,别的杂志社是单篇收稿,这次沪市杂志推的是篇小说连载。

一旦被选中,这意味着每期得有一定量的输投稿,不过沪市杂志半个月一期,问题不大。

主要是给的稿费够,连载的话收稳定,且篇可以写很久。

像周云梦之前在现代写网络小说,都是写中篇,一本五十万字,甚至是八十万字的。

找到一个故事灵,确定主题,构思框架,再在行文中不断填充人,行为与

说实话,这篇架构一旦写起来,对笔主角熟悉了,推很简单,说是笔如有神也不为过。

比起那些一千字小短篇故事,周云梦更篇连载小说。

既不用像以前那样,必须把篇故事全写完才能投稿,且带着被退稿的风险,也可以稳定写故事赚稿费。

周云梦:“你们杂志社推这个系列连载小说真好,我还的。等我回去后琢磨一,写好了给你投稿啊。”

且不说这回征稿没说要本地故事,就算有这要求,她这回来沪市半个月,所见所闻获得了故事灵,从而构思起以沪市为背景的故事,也是合合理的。

苏雨:“好,那我就等着你的投稿了。这本杂志你拿回去看好了,知你过来我特意留着送你的,别和我客气啊。”

周云梦笑了笑快收:“好,那谢谢你了,还给我准备了份礼。”

苏雨:“咱俩什么关系,不用和我客气。”

两人笑着聊了会。

班时,苏雨说:“我们俩今天也算是成为朋友后第一次见面,待会去我请你吃饭?”

周云梦委婉拒绝:“本来该我请你吃饭的,但我今天也是随来,看到有到你们这的公就坐过来找你了。你知的,我人在这边培训,我也没和他打声招呼,待会中午他回来找我一起吃饭,见不到人该着急了。”

“之后我再找天来见你,请你吃饭啊。”

苏雨表示理解:“那咱就次再约,我最近正好刚休完假,没办法和你去逛街。到时候你有空就过来,我们再去吃饭。”

周云梦笑着应好,告别苏雨后,她拿着最新一期的沪市杂志,到刚车的位置等公车,坐回到军校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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