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同款只是巧合,那么在围巾上这个举动就实在无可辩驳。
“你还记不记得中,我好像开始和你们几个说话,就是因为不小心被踩到衣服。”
白毫死赖脸地一
坐在地上,
持把手机递过去,让他调
来伴奏的音频。
给全孝慈惊喜的束就有白毫的参谋,甚至藏在书包里在餐厅里拿
来也是白毫的
。
而且还室友还负责接送、家政等一条龙服务哦。”
很一段时间里,白毫都能够对天发誓,他在
这一切的时候是的确没有半分私心的。
金的
光透过窗
,空气中四
飞舞的灰尘像是舞台上洒
五彩亮片。
其实要说起来也没什么的,只是快要骗过自己时,
装不在意的过去被重新提起,白毫就忍不住在蛛丝
迹里寻找
更多破绽。
他甚至不需要再像狗血连续剧里的苦男
那样再追问一遍,就知
全孝慈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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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孝慈很难知,现场唯一的观众比自己更相信他会成为最
的偶像。
白毫什么都考虑到了,他甚至把储间也清理
来,还用木板搭了小舞台。
他惜地抚摸着,想起那条算得上定
信
的围巾有些
慨:
这瓶是他特意翻来的,
中时最喜
的香
。
过了今晚,他就要把两个人合租的事问心无愧地告诉韩宇。
“去啊”,白毫轻轻推着怔在原地的全孝慈:“我还从来没看过你舞呢。”
“你们两个不愧是最好的朋友,连香品味都这么一致,还都
在围巾上牙。”
就算同居生活和他所幻想的一样幸福,白毫也没有打算背叛最好的朋友,更何况还要牵连到全孝慈。
纪念日惊喜更不用说,好兄弟帮忙主意也很常见啊。
白毫明明应该知的,
中生条件有限,为了能以更好的形象去约会借一
别人衣服是很正常的事
;
怎么会找不到呢?韩宇好几次约会是借的他的衣服,隐形镜也是在白毫提
后才买的;
什么?白毫恨自己反应的怎么会这么快。
圣诞前夜,白毫把一条从中织到现在的围巾放在礼
盒里,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
过界的事
。
“好漂亮”,全孝慈果然很喜,红棕条纹也很衬他
上的米白
风衣:
“我的不好,唱歌也会破音,其实不好看的。”
全孝慈白皙光洁的肤染上运动过后的红
,踏着简陋的木台的咚咚声恰好足够掩盖白毫剧烈的心
。
他在熟悉的人面前是有抗拒表演的,全孝慈不太好意思地踩着吱呀作响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