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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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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始终限制在一个班级,一般还是丢不了的。这个时候的小说就不一样了,大家谁都借,有的时候还不分大人孩。中途被截个几次,怎么都找不着了的现象不在少数。

不过,即使有这样的问题,借书依旧非常活跃,很少有孩敝帚自珍。

一个是,这些书大多不是这些孩本人的,而是来自家,或者来自社会上...不是自己的书,是很难有那惜之的。另一个,北京孩也讲究一个面儿,好朋友来求借书,还能不借?张不了这个嘴嘛。

而且,别人找自己借书,自己也可以找别人借书,总来看也不亏。

这倒是像现在的自行车铃了,一般来说,孩是不会偷自行车的。偷了之后没法和家里人解释,就算是送废品收购站销赃,也是有风险的,这个时候可没有那大的地市场。

但是自行车铃大家敢偷,事没那么大,又好销赃。

如果哪个孩的自行车铃被偷了,立刻就能去卸别人家的。等到别人家发现自己的自行车铃被偷了,一般也会选择再去卸一个——大家完成了一个另类‘循环’。

在这些孩中,思嘉可能算是很敝帚自珍的那一个了...她的书几乎从不外借。

之所以这样,一个是这些都是她自己的书,分外惜。另一个,她不想给自己、给家里惹上麻烦。普通孩那样随便通书籍反而没事,因为每个人手上留的书并不多,也不是很重视的样。她不同,她手上心保存着不少书呢!要是真有上纲上线的,多少有些麻烦。

会和孙卫南这个不熟的孩聊起自己的书籍,正是因为两人不熟!真要是熟悉,是一个圈里的孩,就免不了借书,免不了更多接,甚至会导致思嘉的藏书了...

思嘉请孙继东自己来挑书:“您自个儿选就是了!”

于是孙继东就思嘉的房间...真实况当然没什么,思嘉的房间门开着,妈就在客厅里,但孙继东还是站在了门,就没再往里走。

思嘉的房间小的,其实是从客厅里隔的一个房间,但在这个时候已经算很好的房间了。

孙继东是大院,住的是楼房,他那样的住房条件比胡同里可好多了!而胡同里的住房况么,家里孩能男女分开住就不坏了!很多人以为胡同家住房况,这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才开始严峻起来,其实并不是,首都的住房实际上就没好过!

只不过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一步恶化,那个时候其他人能和夫妻分开住,这就算是了不起了!

思嘉之所以能有单独的房间,也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她家人少。

当初她爸妈结婚分房,分了两间屋。稍微大一儿的这间成了客厅,稍微小一儿的那间就当成卧房。后来不是行自搭小厨房么,就在客厅前面靠着搭了小厨房,这也的她家客厅采光一直不太好!不过这个时候的人并不太在乎这个。

等到思嘉有四五岁了,在她力要求爸把客厅隔了一截来,就成了她的房间。

房间真不大(从思嘉的角度来说),六个平方,里面搁了一张一米五宽的床(思嘉烈要求更换的,小时候她睡的是更小的单人床!她宁愿其他的生活空间小一,也不肯睡觉的时候翻个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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