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还不喜用术法,偏偏要自己亲手换置,一
一
搬走,在重新铺上。
一切都整理好之后,厉琛带着符凌楼吃饭,顺便逛一逛这个玄天宗山脚。
厉琛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为他束发,发丝穿过手指,再一
一
被他捉住,束起,大概是他每日最喜
的事
。
符凌瞧着他忙忙碌碌地影,手里剥着一个橙黄的桔
,嘀咕
:“这间客栈的东西看着还
新,这么折腾,你不累吗?”
尽两人早已经坦诚相见,
了这么些时日,可是厉琛每次撩他的时候还是会面红耳赤,心
加快。
至少如今的符凌走去,一副翩翩公
的模样,任谁都想不到这便是昔日的
尊。
厉琛将被铺好,转
走到符凌
边,弯腰从他
上叼去了他吃了一半的橘
,顺便偷了一个吻,将他
上甜甜的橘
全都
去了,温声
:“别的总不如我亲手带的,你这
毕竟被冻了这么多年,还是养着些好。”
两人早已经辟谷,但是吃饭却像是一家的仪式,一日三餐,只要有时间都不会错过。
“今日便在这个山脚先落脚,看看周围的况,如何?”
也幸好这是一百二十年之后,认识他模样的人没有多少,不然这一路怕是要不停地被人围观。
不然这床单必然还是要再换一次的,他这一路真的太有经验了,不然也不至于耽误这么久。
符凌又往嘴里了一个橘
,转过脸,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脸红的样
。
玄天宗的山脚早已经恢复元气,只是因为伤亡太重,人
锐减,夜晚的街
清冷而又寂寥。
如今却喜白衣,大概是受到厉琛的影响,觉得这白衫也别有一番风味。
厉琛跟着符凌门从来都不愿意将就,客栈要住最好的,房间一定是天字号,最大最宽敞的,就连房
所有的被褥都会被他换上随
携带的。
以往随意用绑带束起的发如今也有人专门为他打理。
符凌动作顿住,脸颊有些微红。
这男人总是有办法让他慌起来。
这么家务,真是居家必备的好男人。
两人便在山脚的客栈住了。
两人走走停停,走了有大半个月,这才到了玄天宗的脚。
厉琛自然随他,什么都说好。
符凌以前喜穿黑衣,因为黑衣可以隐藏伤
,血迹,让旁人瞧不
他的
弱来。
符凌瞧了瞧天,已经是傍晚了。
人人忌惮的尊不知怎的就成了众人
中的大英雄。
这一路走来几乎都是赞,钦佩,竟无一人再叫他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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