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速度最快的小明杰又
大了些,原先准备的衣服有些小了,成汉打算带着李赫一起去集市看看。
但他认了自己的鞋
,那鞋是他那个好舅舅买给他的,是他心
已久的国外大牌
,是送他的生日礼
。鞋
上的鞋带在他一次不经心晾晒在墙
,被邻居家的猫勾了
来,拖了一路,等他回神来找到的时候已经洗不
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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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人明显也认了李赫。虽然他们坏事
的不少,但是第一次杀人的事对他们来说总是特别的,何况李赫后来为了报仇还想偷袭他们来着,被他们发现,差
死在他们手上。
袖。
谁知最后邻居没尴尬成,还得了让猫喜的名
,让他郁闷的
,后就把这双鞋
床底,不再穿了。
就在他们找了许久才找到适合小明杰这个年纪穿的衣服买后,回程途中遇上了打劫的,而且还是熟人。
一旁的李赫不知怎的,本来正惊慌看着外的五人,神
突然一变,死死地盯着其中一人。
看着车里白胖胖的李赫,他们里升起了更为疯狂的
望,仿佛一群饿狼见到鲜
的羔羊。至于李赫的
神则被他们忽略了,毕竟谁会在意一只小羊羔的恨意,还是一只将要被宰的羊羔。
那时他非常不兴父母的
理方法,于是他就买了两
橘红
的鞋带绑上,把其中一
穿上,经常在那猫之前晃,引得它追着跑,想让邻居尴尬一
。
其他四人的神不时瞄向那人,他应该就是这群人中领
的。
谁会动他家床底的鞋?除了那些人不作他想。
那抹即使脏了也掩不住的显橘红
,他绝不会认错。
前这看着有些熟悉的脸顿时与仇人的脸重合在一起。
知这回恐怕不能善了了,江夏不在,他暗中希望这车
给力一
,能突破这些人的包围。
当然却不是现行的。现在这个时候布料稀少,衣服经常被重复穿,破
的衣服是经不住重复清洗的,自然也被摒弃在时尚之外了。
李赫原本没认他是谁。因为他比之前见的瘦了许多,也邋遢了许多。
来人一共五个,全员材削瘦,
发像好久没洗一样,
到披肩,结着油块,
神凶恶,像饿狼一样围在车外。
成汉他们被前面突然多来的横木拦
,
壮的枝杆卧倒在路上,来的时候并没有,却
现在回去的路上。
只是一鞋带,总不能让邻居赔偿,他父母给了他十块钱让他自己买两
差不多
上就好。
虽然同样脏不堪,那人衣着却比旁人好些,至少衣服没少个袖
或半个
,如果没有那么脏的话,倒是跟的上大改变之前的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