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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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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说说笑笑中,我的心一直沉在底浮不上来。但总来说,我表现得很好,一切如常。我忍得住。就像几年前,当我知那个令我心动的小城少年另有雄心壮志,完全不把我放在他的计划时,我也只是在没人时偷偷地哭了一场而已。

寝室里都是人,我前所未有地想要一个人独住。我想要一个小小的属于我自己的房。在那里,我可以像言片的女主角一样肆意地矫造作,泪洒卧室、客厅和洗手间。但在寝室里,在公共空间,我不能这样。我要懂事,得,稳定。除了“懂事”,我从小没得到过别的夸奖。我本能地要把这个优贯彻到底。

为避免前后反差太大而尴尬,我又去了几次乐队。三次中有两次见到了冰冰。她选了一门音乐课,向学请教些音乐方面的事。其实他们也没有勾肩搭背或者当着我的面吻,他们在我面前的尺度并未超过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

但是两个人之间的,并不需要这些也看得来。学对冰冰的殷勤,就是瞎也能受得到。我心里酸酸的,忍不住也随着学的目光偷看冰冰。我注意到冰冰的一举一动都柔妩媚,她很擅用一看似无辜的清纯小动作搅扰人心,比如,撩发,低,轻轻拽一对方的衣服。而我只会提供兄弟般的支持和帮助。

她喜穿白的带边的裙,领会稍微得多一。而我很少穿白的衣服。白显胖,容易脏,最重要的是,我穿上也不好看。

她总是留着披肩发和空气刘海,化着淡妆。我也是发,却只是因为发不用经常去发廊洗剪。我也没有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扎一个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这么难的事呀?”而我却一直在摇乐方面暗自修炼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可原来他本不需要能与他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拜的大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都衬托了我的糙乏味。而学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价。

冰冰最后和学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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