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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钦松开手,轻咳了两声:“那尤悦婚礼不去了?”

第121章 番外一

温宁书放沾血的刀,柔声:“我觉得还是买血块吧!”

荀钦手里的纸巾过锁骨上的血迹:“以后还是我来吧,我杀有经验。”

完善的地方,一本也会慢慢步,你们!

从成为血鬼开始温宁书从猪血汤喝到鸭血汤,血块里带着调味料,对于这弱不禁风的板,除了能维持日常所需外,对恢复毫无帮助。

温宁书看着青瓷碗的鲜血陷了沉思后,不得不端起瓷碗将里面血一饮而尽,抬与荀钦四目相对的同时眉微微蹙,多少带有着对新鲜血的不适

谁曾想温宁书堂堂血猎,杀血族睛都不眨一,现在杀只能让自己变得那么狼狈。

可单心态好没用,喝血问题上,上千年人类文明的步,让心理上很难回到茹饮血的那个时代,从而造成了血的味对温宁书毫无诱惑力,以至于他的小尖牙用了半年才能隐藏。

“算了,习惯不了就别喝了,反正婚宴上的你也吃不了,那个时间节,晚些去他也赶得上。”

厨房瓷砖上的大片的血污的活像凶案现场……

且吃血块吃了两年多,对于久经厨房多年的温宁书,已经独有一血烹调大法。

温宁书意识避开,尴尬的发两声轻咳:“其实血块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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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两人难自禁的接吻亲,荀小钦被划破嘴,划开况也不是没有,就算说话都支支吾吾糊不清,还是不教训的主动撩拨。

就算这样荀钦也没制温宁书改过饮习惯,可是……

被害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盯着厨房门外,温宁书上还挂着,白T恤沾有着溅式的血,他握着刀,盯着已经惨死的动了动,无奈轻叹。

荀钦搂过温宁书的腰,凑近锁骨上的血迹轻嗅:“不行。”说罢,尖顺着锁骨的血迹一路颚,再度看向温宁书时,湛蓝眸中带着笑意,“老实说,杀血族手法狠辣,杀只就一片狼藉,小白兔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没有普通人变成血族后对暗无天日的生活怨天尤人,唯一看对太的眷恋,只剩他喜看日

正文完结撒

可看着他不习惯喝血的样,荀钦还是舍不得。

本想接着这次的事,让温宁书尝试接受新鲜血,期望着他调养好之后,就不会再因日晒而受伤……

温宁书的适应能力不弱,因为原因不能接光,脆就开始快乐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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