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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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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招娣也隐隐有些怕陆英了。

警察告诉他们。

要是再来一次,还能有命?

也正是因为原主是黑,才能招呼也不和家里打,就直接回到城里。

这也太赔了。

陆英:“......”

她又不甘心。

“无论你们怎么闹,我都不会给一钱,以后再敢来找我,我会看到你们一次,就打你们一次,”陆英对徐招娣说话的同时,又看了一陆有财,“要是想试试,可以随时回来。”

徐招娣急了:“难告你一定要证据吗?我可以好好跟法官说,他会信我的!”

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本能地怕。

陆英笑了:“你忘了吗?当初你们为了省25块钱的工本费,脆没给我上,所以在法律上,我本不是你们的女儿。”

现在就好像是喂大的猪跑了。

全家人本来就指着陆英大了后,嫁人换回一笔彩礼钱,也算是这些年没白养她。

哪儿成想到来,自己成了犯法的那个。

看来这位残疾女人,不光是残,连脑袋也是残的。

陆有财现在看到陆英就怕。

她咬了咬牙,凭着仅有的见识,说:“那我就去法院告你,儿女对父母都是有赡养责任的。”

可要是一分钱也要不到。

他从小打了陆英那么多次,加起来都没有这一次陆英揍得狠。

一群人才不得不离开。

然后在这边,她自己去派所里补办了个

本来打算告陆英犯法不养父母。

然而保安同时还叫来了警察。

连喂的饲料钱都讨不到。

这是什么不公平的法律。

也太坑人了。

陈老师临走前,叫了保安来清人。

听到请律师还要钱,徐招娣更打退堂鼓了。

这样没理由地赖在学校不走是犯法的。

一旁的语文老师也看不过去徐招娣的法盲程度,走过来证实:“是啊!这位大婶,打官司是要讲证据的,而且你还要钱请律师。”

也许吃住在学校一段时间,陆英说不定心,能多少给他们

陆有财和徐招娣还想再挣扎挣扎。

要光是凭嘴上说就能打官司,那还要法院什么。

上课铃响了,陆英回教室上课了。

疼啊!

这倒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本就是欺负穷人!

教研室里,老师们都急急忙忙拿了课本,三三两两地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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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这个陆英和她从小养大的那个,不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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