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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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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礼后兵,但良言难劝该死的鬼。陆无羡冲左右一示目,先前围住宅的随侍即刻蜂拥而上。

李贽是状元郎的,虽有平定镇海、西川之功,旁人仍视他为儒将。少有人知他因幼年是个病秧,险些养不大,少小便随着崇善寺的武僧习武,这才堪堪稳住了骨。

陆无羡觉察前的李司看着不大像招远侯那败家,但李贽不识相,自找死路,任他是谁,陆无羡不介意给他瞧瞧。

郡守府豢养的舞姬,薄有姿罢了,实则人尽可夫。这贱人方才还|相,挑|逗我家公雇来的帮佣。她从前为引逗我,风得很,比楼里的还不如。为这样一个女人,与郡守府为敌,自毁前程,实在是不智。”

他父亲被宵小所伤,那女勾连匪,残害其兄弟,而前人却昏聩为所迷,包庇重犯。若他掌着权柄,必着人将其拿,剜其,剖其心。

重文轻武,文官大多不通武艺。但也有文臣领武职,却往往只是挂虚衔,谋划策在行,但并不亲自领兵。不过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

“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李司不给这面,那便恕在无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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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临州府已然被赵国公和这李司临时接,任他是郡守公,初来乍到,能动用的人也有限。而且……前人看着并不像招远侯的独李敬宣。

李贽侧目一瞥地上痛苦一团,手仍刀不离的刺客。那男大健壮,手持凶,被严琰轻轻巧巧一个“帮佣”便带过。

严琰在一旁布阵,打算以车战围攻李贽,但他的剑鞘只在几人关节,生龙活虎的人,却像面团的一般,痛得倒地不起。

严琰自诩有三寸不烂之,陆无羡尚未发话,他已先一步开始游说李贽。男人为冲昏脑也是在所难免,他从前也是同中人。可熬鹰的被鹰啄了他对阿梨恨之骨,相信李贽也是为所迷,晓得那女人的真面目,迟早会清醒。

他正自疑惑暗诧,那李贽已将手中朝严琰掼了个满满脸,拧起他的领,咬牙怒:“带着陆家的走狗,即刻给我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只是李贽不是阿梨,他的剑并未鞘,却如诗文中所说,羽扇纶巾,樯橹间灰飞烟灭。

只是陆无羡自幼生在安,安,自诩豪族贵胄公,哪里看得上严琰那玲珑善辩的巧言令

“李兄安,天,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何必为这样一个乡野村妇所迷?郡守府中人也甚多,若你不嫌弃,府上回就可以给你再送两个过来。”

见李贽沉着脸没发话,严琰又劝,一面对陆无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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