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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拿起筷,见这对夫妇还站在桌边,随:“妈方叔,你们也吃啊!”

陆宁自己赚钱后,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依然觉得这是自己吃过最好的红烧。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太好吃了!”

加之,这桌上的饭菜,实在是香得令人指大动,让他莫名受到一缺失多年的家

梅闻言大喜,又连忙为他夹了好几筷菜,方志刚不甘示弱,拿来一个小碗,给他盛好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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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看着自己碗中堆成小山的菜,心中只觉温熨帖,又不免有些好笑:“你们自己吃,不用我。”

而现在的陆宁是谁?自小是个孤儿,寄人篱多年,虽然舅舅姑母都是好人,但毕竟只是普通工薪家,多养一个孩,就是多一个负担,心中对他这个拖油瓶,要说没半抱怨,那肯定是假的。到了能住校的年龄,他是能住在学校就住在学校,就连周末和假期,也常以在学校学习的借赖在宿舍。

梅盛了饭坐,夹了一块红烧放在陆宁碗中,:“宁宁,你看妈烧的这个,好不好吃?”

陆宁毫不客气地夹起这块瘦均匀泽红亮的五,放中,也不知是这个年代的猪质更天然,还是他这个便宜亲妈的手艺太好,这而不腻,鲜香糯,微微带着一甜味,即化。

因而他最擅的就是察言观,让自己成为一个辈放心且喜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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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吃了几饭,忽然又想到先前让自己受到大冲击的少年周家遇,想了想,状似随问:“妈,刚那周家遇是吗的?”

梅和方志刚受若惊般相视一笑,异同声:“嗯,我们也吃。”

他弯朝亲妈继父一笑,边起往桌边走,边:“好香啊!是有饿了。”

难得主动找自己说话,宋梅自然是要对他打开话匣:“你说家遇啊,他家就跟我们隔了两门,比你大了不到两岁。这孩苦的,他妈早几年跟个香港老板跑了,他爸原本是厂里的技工,这几年厂里不是减员么,前年厂待业之后,说是去越南淘金,但一去没了音讯,也不知是死是活,家里就剩家遇和两个老人家,去年年初家遇他爷得了癌,一年大半住在医院,那钱得跟似的。家遇看着浑,其实是懂事的一孩,去年上完二,就来赚钱了。现在好像跟着个大老板混,爷爷医药费都是他赚的。”

梅用她淳朴的智慧和觉到儿正在朝自己打开心扉,眶有些发酸,笑着:“好好好。”

梅见状松了气,赶替儿盛了一碗气腾腾的白米饭,放在他面前。

十年代的小陆宁,对自己母亲和继父,其实并不排斥,也能觉母亲和继父对他的好。只是不习惯新环境,加上格使然,不知如何与陌生的他们相,因而就变成了同一屋檐,这别扭的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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