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让人发现你是女孩,你就从红馆
去,永远也别想再回来了,知
吗?”
元墨着
泪,乖乖
。
离开温的、芬芳的、有
菜
饭的红馆,重新去街
巷尾捡别人的剩菜剩饭、为半只馒
和别人打得
破血
?
不,她打死也不!
红馆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远远都不要离开!
元宝对那顿打的印象显然也是刻骨铭心,着急地促元墨脱掉这
招打的裙
。
“嘘,红姑昨晚上喝了一夜,这会儿还没醒呢。”元墨,“趁她还没发现,我要去把茉莉找回来!”
元宝一听,顿时安心了,一脸羡慕地望着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什么,他就
什么,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
于是夜幕降临之后,两名小女伎就扭着腰肢上街了。
两个穿着时乐坊中最
行的粉
荷裳,脸上涂着厚厚的粉,
着
的胭脂,一路扭着腰往京城最繁华的街上逛过去。
元宝逛得十分幽怨,一来随时担心红姑会现,二来扭着腰走路实在太难了,三来——他的衣服里并没有
上蹄膀!
恨!
元墨却是很满意,元宝雪白壮,
前竟然能勒
一
的沟壑,能让家里的女伎们都自惭不如,明显暴
的衣着可以充分昭示
他俩的
份,活脱脱就是小乐坊里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女伎。
蹄膀虽说是让元墨平坦的膛变得圆
,但更重要的作用,是为了留
气味。
此时在他们后的人群里,叶守川和捕快们正牵着大王暗暗跟随,有蹄膀在,天涯海角大王定然是矢志不移,永远不会追丢他们。
一切已经就绪,就等那恶徒冒。
可一个多时辰过去,元墨腰都快扭断了,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倒是生了一丝怜惜之
——往日里她总嫌家里的姑娘们好吃懒
,不肯用心招揽客人,现在才知
,光是把腰扭得这般风生
起,已经很不容易。
四月初的天气,不冷不,最是舒服。
大央没有宵禁,老老少少好像都来了,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叫卖声、揽客声、招呼声、说话、嬉笑声……把向来繁华的清凉坊装
得
闹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