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死罗姆徒弟这件事,该是她与未来之神谈过话的明证,无论如何也不该到怀疑。不过
丽丝和不死罗姆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太久,他的幸运似乎也成为了并不稀奇的东西。
丽丝几乎要忘记了,她能在刀光剑影之中活到现在并非理所应当,而是与她师父那无与
比的幸运密切相关。
第17章 生死之间。
总而言之,是否要在满十七岁时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完全不在丽丝需要考虑的事项列表里。现在他们师徒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让
丽丝以红发艾
的
份单独参加一场战斗,赢取胜利之后,顺利晋升为特级佣兵。
最近半年以来,不死罗姆的手边有好几个比较特别的任务邀请。他权衡过后,最终决定让丽丝赶往
尔斯城,帮助那里的城主击退龙堡伯爵的
攻。
龙堡与尔斯城相邻,龙堡伯爵和
尔斯城主之间的仇恨从三代以前就开始了。最近几年局势愈发
张,大战一
即发。从各方面来看,这两家的实力基本上势均力敌,因此都在想方设法网罗
名的骑士和佣兵,力图借此增
己方的实力,提振士气。
龙堡伯爵手有战术
英加尔骑士,听说这一次又雇佣了银盔德维特。银盔德维特也是三级佣兵,名声与红发艾
一样响亮。这样一来,
尔斯城主似乎就显得
在劣势。因此他早早就向佣兵公会去信,要求不死罗姆师徒前往相助。
以这场战争的规模和对手的实力来看,如果丽丝能在这场战斗中击败银盔德维特,帮助
尔斯城主取得胜利,她就一定能晋升为特级佣兵。不过银盔德维特不是好对付的,他若是听说红发艾
要来
尔斯城,肯定也会打起一百二十分的
神。对于那些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只准备看
闹的佣兵们来说,与其说这是龙堡伯爵和
尔斯城主之间的战争,还不如说是两个三级佣兵之间的争斗,谁要是赢了,谁就能当上特级佣兵,输了的话,大概就只能成为臭
沟里的一堆烂
,被死之眷属拎去
稀奇古怪的实验。
不过丽丝若想继续在这行里
去,就不能害怕这些。
罗姆替丽丝选定了这个任务之后,给她讲起了他所知的
报:
“银盔德维特从初级佣兵时起,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年的经验。他年纪比你大两岁,
材很
大,走得是刚猛的路
。据说他特别害怕
受伤,总是
着一个银盔——这也是他绰号的由来。虽然一般来说普遍认为银盔德维特战斗力很
,但我曾经见过他,
觉他的能力还够不上特级佣兵。他的弱
是不太灵活,你要是对上他,胜率应该不低。无论如何,总比你对上一个真正的特级佣兵要好。”
丽丝还算
有信心,虽然她尚且未曾单独
过任务,但也曾对上过不少
者。只要她还想继续当佣兵,这就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龙堡伯爵发动攻击的那一天,恰好是丽丝的十七岁生日。她带着
尔斯城主雇佣的佣兵队伍
战,只觉
神百倍。
名的佣兵在打仗时是很占便宜的,虽说佣兵们都有死在战场上的觉悟,却不会轻易向
等级的佣兵发起挑战。毕竟佣兵们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明知打不过,就不会过去送死。正因为这个缘故,一个
名的佣兵几乎可以抵得上一整支佣兵队伍,所到之
,凡是看见她那显
红发的人,大多直接转弯往别的方向去,不想和她正面对上。
当然,她也遇上了几个与她等级相同的佣兵,那些佣兵都是听说了她在这里之后,特意加了对方的军队,要来与她
手。那些人没有她名声响亮,也没有像不死罗姆那样的一个好师父,虽然同为三级佣兵,但与她
手几回合就会溃败。
丽丝就这样且战且
,不久就看到了银盔德维特。
银盔德维特像红发艾一样,只要一
就能认
来。他
上总带着一
银盔,
盔上面飘着蓝
的帽缨。他的
盔把脸挡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的相貌,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知
确实是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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