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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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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柏峥声继续:“学生家住县学的值舍,距离县衙也不过是几步路的距离啊!”

黄知府:“……”

“还请大人看一看学生昨日的诉状吧!”

“不可啊,大人。”谢柏峥往一拜:“学生昨日状告正与县试有关。学生要状告林秋笙伙同地钱庄盗我一千两银,不仅拿这一千两银买了县试考题,更要将科举舞弊这等大罪嫁祸于学生,实在是千古奇冤啊!”

一旁看着呢,这未免也官官相护得太明显了吧?

谢柏峥说着,状似为难地看着堂上,无奈:“学生昨日便来过衙门,也了诉状给吏房当值的官差,早将此事代清楚了!此事说来……”

又是他不知的事。

黄知府:“……”

无论如何都该捞林秋笙一把。

黄知府坐堂上,莫名觉得有些棘手。他本以为谢柏峥是个文弱书生,林秋笙的状告又是人证证齐全,被告之人定是被随意拿

黄兴华在堂上喝:“书生谢柏峥,上前答话。”

谢柏峥却不怕他,只是满脸委屈:“学生怎能不辨驳,此事实在冤屈,府尊大人若是早一日开堂审案,定能早些还学生清白,哪里还有让歹人趁夜放火的机会?”

县丞还在哆嗦,叶文彬率先开:“将诉状拿来我看。”

谢柏峥镇定上前,拱手:“回府尊大人,学生在。只是……”

黄知府不晓得此事,却也不愿给他机会辩驳,神严肃地打断:“堂书生,不可诡辩!”

可没想到开堂后寥寥几句,却都不在他的预料之

只是他犹犹豫豫,不知该给谁。

果然最后才能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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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知府见略不过去,问左右:“可有此事?”

叶文彬拿起诉状,一目十行地看完,随手递给了严徵。

一旁,县衙的师爷已经命人将那诉状找了来,给了县丞大人。县丞接了这手山芋,只能送上去。

谢柏峥又答:“回府尊大人,县衙传人时刚好撞见,放火之人被当场抓获。”

黄兴华直觉审案的节奏似乎有些偏,他复又拍了一惊堂木:“今日要论的是县试舞弊案,此事稍后再提。”

起了这个,公堂上再次安静来。要论起份来,十个黄知府也比不过一个叶文彬,黄兴华自然不敢多言。

然而黄知府他自有想法,他要将林秋笙从这个舞弊案中先捞来再论其他。于公,林秋笙的祖父是他的上官;于私,他与林禄本就是同年,私甚笃。

公堂上可不止一位知府大人,还有钦差和提学官大人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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