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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之猜忌好杀,不徒在同姓诸王也,袁忠于所事,当其对敌,不得不事翦除,事平,固无所谓恩怨,乃其尸于江;徐爰亦何能为,乃徙之
、广,亦可谓酷矣。其所任者,为阮佃夫、王
隆、杨运
之徒。史称其并执权柄,亚于人主,巢、
大明之世,方之蔑如也。佃夫大通货贿。宅舍园池,诸王邸第莫及。伎女数千,艺貌冠绝当时。金玉锦绣之饰,
掖不逮。每制一衣,造一
,京邑莫不法效。仆从附隶,皆受不次之位。
隆亦家产丰积。惟杨运
不事园池,不受饷遗。李
儿亦执权要。寿寂之则见杀。史称寂之为南泰山大守,(治南城,未详今地。)多纳货贿,请谒无穷。有一不从,切齿骂詈。常云:利刀在手,何忧不办?鞭尉吏,斫逻将。七年,为有司所奏,徙送越州。(宋置,治临漳,今广东合浦县东北。)行至豫章,(见第三章第九节。)谋
逃叛,乃杀之。案寂之罪固当诛,然明帝诛之,则亦未足以服其心也。而吴喜尤枉。喜实有大功于帝。史云:初喜东征,白大宗:得寻
王
房及诸贼帅,即于东枭斩。东土既平,喜见南方贼炽,虑后翻覆受祸,乃生送
房还都,凡诸大主帅顾琛、王昙生之徒,皆被全活。上以喜新立大功,不问也,而
密嫌之。及平荆州,恣意剽虏,臧私万计。又尝对宾客言:“汉
、魏武,本是何人?”益不悦。其后诛寿寂之,喜
惧,因启乞中散大夫,上尤疑骇。会上有疾,为
后之虑,以喜素得人
,疑其将来不能事幼主,乃赐死。此所言罪状,并据帝与刘勔、张兴世、萧
成诏辞,多非其实。喜之贪残罔极,罪固当诛,然帝之诛之,则亦初不以此也。(喜平东土之时,本不利多杀,此乃明帝之
谋,安有衔之之理?诏又谓张灵度与柳欣
等谋立刘袆,使喜录之,而喜密报令去,则尤诬矣。以明帝之猜忌,果有此事,安能容忍历年?汉
、魏武,本属何人之语,尤不足辨。喜乃小人,不过
乘时以取富贵,安有此大志哉?喜之大罪,在其残暴。诏云:“喜军中诸将,非劫便贼。惟云:贼何须杀,但取之,必得其用。”又云:“喜闻天壤间有罪人死或应系者,必启以
军。”“劳人义士,共相叹息。”然又云:“义人虽忿喜不平,又怀其宽弛。”“其统军,宽慢无章,放恣诸将,无所裁检,故
曲为之尽力。”盖喜专收集群不逞之徒,恣其残民而用之也。诏又云:“喜自得军号以来,多置吏佐,是人加板,无复限极。为兄弟
侄,及其同堂群从,乞东名县,连城四五。皆灼然巧盗,侵官夺私。他县
婢,
界便略。百姓
犊,辄牵啖杀。喜兄茹公等,悉
取钱,盈村满里。诸吴姻亲,就人间征求,无复纪极。喜
知此,初不禁呵。”“西救汝
,纵肆兵将掠暴居民。
人妇女。
夺
犬。虏略纵横。百姓吁嗟,人人失望。近段佛荣求还,
用喜代之西人闻其当来,皆
叛走。”此等纵或加甚,必非全诬,惟明帝之杀之,初不以此耳,喜之罪固不容于死矣,诏又谓其“妄窃善称,声满天
,”盖其宗族、
游、
曲,相与称颂之,非人民之
之也。)王景文为帝后兄,任扬州刺史。上虑一旦晏驾,皇后临朝,则景文自然成宰相,门族
盛,藉元舅之重,岁暮不为纯臣。泰豫元年,
,上疾笃,乃遣使送药杀之。手诏曰:“与卿周旋,
全卿门
,故有此
分。”案景文乃一坐谈玄理之人,而亦忌而杀之,天
尚有可信之人邪?帝每杀兄弟及大臣,必为手诏赐臣
自解说,其言多有理致,而景文求解扬州时答诏,言贵不必难
,贱不必易安,遭遇参差,莫不由命,其言尤为通达,帝盖亦
于玄理者。然史言帝好小数,异于常
,(《本纪》云:帝末年好鬼神,多忌讳。言语文书,有祸败凶丧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字为
边瓜,亦以字似祸字故也。以南苑借张永,云且给二百年,期讫更启,其事类皆如此。宣
门,民间谓之白门。上以白门之名不祥,甚讳之。尚书右丞江谧尝误犯,上变
曰:“白汝家门。”谧稽颡谢,久之方释。大后停尸漆床,先
东
。上尝幸
,见之,怒甚,免中庶
官,职局以之坐者数十人。
外尝虑犯
,人不自保。
禁忌尤甚。移床、治
,必先祭土神,使文士为文辞祝策,如大祭飨。《后废帝江皇后传》云:泰始五年,大宗访求大
妃,而雅信小数,名家女多不合。后弱小,门无
荫,以卜筮最吉,故为大
纳之。)盖顾虑祸福大甚,遂至于此耳。名士之不免忌刻,此亦其一证也。(参看第四章第四节。又案明帝之为人,似有心疾而失其常度者。《本纪》言:泰始、泰豫之际,更忍
好杀,左右失旨、忤意,往往有斮刳刳刳断截者。此时帝固去死不远矣。《南史·本纪》云:夜梦豫章大守刘愔反,遣就郡杀之,此非有心疾者,何至于是邪?《明恭王皇后传》云:尝
大集,而
妇人观之,以为
笑。宋世
闱,虽习于无礼,然帝苟为医家所谓平人,亦不至于是也。)
月七日。即于第赐死。于是文帝之,存者惟一休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