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51年,北齐文宣帝洋凿寺后大岩为大佛,历五代24年始成。蒙山大佛以山镌刻,结跏趺定而坐,双手施禅定印,佛
厚胛
肩,佛超山峦,
遏云天,气势非凡。
《北齐书·本纪》述文宣之事云:诸元宗室,咸加屠剿。永安、上党,并致冤酷。
隆之、
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见害。案诸元被戮,见于史者,有咸
王禧之
坦,
王雍之
斌,济
王小新成之曾孙晖业,临淮王彧之弟孝友,昭成五世孙景皓,无上王之
彭城王韶。坦之死,以其
酒醉诽谤,妄说图谶,坦因此
北营州,(和龙。)死于
所。斌,天保二年从讨契丹,还至白狼河,(今大凌河。)以罪赐死,未知罪状为何。晖业亦死于是年,以骂元韶“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晖业在魏宗室中,颇有学问、气节。其在晋
,无所
通,而撰魏藩王家世,为《辨宗录》三十卷,盖不胜其宗国之痛焉。孝友与之俱死。孝友,史亦称其明于政理,盖皆忌之也。景皓:天保时,诸元帝室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
请姓
氏,景皓不肯,曰:“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以此言白文宣,遂被诛,家属徙彭城。元韶:齐神武以孝武帝后
之。《传》云:韶
行温裕。以
氏婿,颇膺时
。能自谦退。临人有惠政。好儒学,礼致才彦。
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可谓曲意求全矣,然亦卒不免。《传》又云:文宣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我以彭城为嫔御,”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十年,(天保十年。)大史奏云:“今年当除旧布新。”文宣谓韶曰:“汉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诛诸刘不尽。”乃诛诸元以厌之。遂以五月诛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余十九家,并禁止之。韶幽于京畿地牢,绝
,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诛元氏。自昭成已
,并无遗焉。或父祖为王,或
尝贵显,或兄弟
壮,皆斩东市。其婴儿,投于空中,承之以矟。前后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尸漳
。剖鱼多得爪甲,都
为之久不
鱼。《北史》同。又云:世哲从弟黄
,使与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鸱以飞。黄
独能飞至紫陌。(见上节。)仍付御史狱,毕义云饿杀之。《本纪》纪五月诛二十五家、禁止十九家,并同《韶传》,而无七月大屠剿之事。《北史》则诛二十五家、禁止十九家之
又云:“寻并诛之,男
无少
皆斩,所杀三千人,并投漳
,”与《韶传》所云七百二十一人者,多寡悬殊。《纪》又书八月癸卯,诏诸军民:“或有父祖改姓,冒
元氏,或假托携认,妄称姓元者,不问世数远近,悉听改复本姓,”《北史》亦同,岂《传》之所云,特就二十五家、十九家言之,《纪》则并当时滥及者数之,故其数不同邪?弃本宗,逐他姓,而卒遭骈戮之惨,亦可哀矣。然虽如是,元氏之获漏网者,仍非无之。景安以改姓获免。(赐姓
氏。)景安叔父
之
豫,景安告景皓时,漫言引之,云相应和。豫占云:“尔时以衣袖掩景皓
,云兄莫妄言。”及问景皓,所列符同,亦获免。元文遥者,昭成六世孙。文襄时为大将军府功曹。齐受禅时为中书舍人。后被幽执,不知所由。积年,文宣自幸禁狱释之。遂见任用,历武成、后主之世焉。元蛮者,江
王继之
,孝昭元皇后之父,十年大诛元氏,孝昭为之苦请,因是追原之,赐姓步六孤氏,见《北齐书·外戚传》。昭成之后,又有名士将者,武成时位将作大匠,见《北史·魏诸宗室传》。即元坦家属徙彭城,亦未闻其更行追戮也。《十七史商榷》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序元魏之后,闻于唐世者甚多,然所列者,皆是后周韩国公谦及隋兵
尚书平昌公岩之后,则知元氏惟西魏尚有存者,而东魏已绝,”其说实为非是。惟屠戮多而所存廑耳。王氏又云:“《洛
伽蓝记》第四卷云:河
之役,诸元歼尽,王侯第宅,多题为寺,未及三十年,而元氏
孙三千人,又被
洋尽杀之;且前代之翦灭,不过
行酖害,此则骈斩于市”云云,则诚蛮夷猾夏者百世之
鉴矣。
永安简平王浚,神武第三;上党刚肃王涣,神武第七
;其被祸俱在天保九年。(陈永定二年。)史言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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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可知,(《本纪》又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亦云闻异音声,亦其有疾之一证。)即其耽于麹蘖,亦未必非病状也。特有狂易之疾者,发为何
行动,仍系习染使然,文宣虽云有疾,非染于鲜卑之俗,其
暴,亦当不至如是其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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