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理。
“而已经到手的剑,你已经看惯并且熟悉了它的模样,此时若是猛然发觉这柄剑还有什么你不知
的小秘密,是不是觉得格外新奇?”江肃低声
叹,“还想多看它几
,再多看几
,简直恨不得抱在怀里,日夜把玩。”
方远洛不住
。
江肃这才将话题一转,问
:“你与傅神医已经认识很久了吧?”
方远洛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他与傅闻霄相识多年,早已过去了双方互有新鲜
的时候,而傅闻霄也早就习惯了他的
格外貌,这时候他若是有些改变,
些与往日不同的反差,那傅闻霄保不齐就要多看他几
,越看越喜
,越看越喜
!
方远洛有些忍不住脸上的傻笑,他觉得自己好似已看见了自己与傅神医携手相伴的
好明天,只是这改变要从何
手……他还没有什么好主意。
“你已经剃了胡
了。”江肃上
打量他,“能换
没有这么多破袋
的衣服吗?”
方远洛不住摇
:“不行不行,就算我剃胡
了,我也还是丐帮中人啊,这是我们的象征!”
江肃想了想自己认识的丐帮中人的模样,好像确实如此,他总不能
方远洛为了追媳妇就退
丐帮,除了衣服外,他还得再想个其他办法。
他认真打量方远洛许久,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外貌上改变不了,他们可以从
格习惯上来啊!
方远洛好酒,行事豪迈,不拘小节,大大咧咧得有些憨,而傅闻霄恰好相反,傅闻霄滴酒不沾,每日早睡早起,生活作风极好,只差没有枸杞泡红枣,而他生
喜静,除了外
就诊之外,并不怎么喜
与人
际,他还颇
净,总喜
将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在这些特
之中,最容易
手改变的,应当还是让方远洛戒酒,并且学一学傅闻霄
净又讲究的
格,将自己的日常生活打
妥当,而至于这改变要如何让傅闻霄发现——
江肃摸了摸自己的
,
:“离
午论剑还有些时候,我们一
去聚福楼
吃个饭吧。”
方远洛一怔:“可我和傅神医之事——”
“叫上傅神医。”江肃
,“我请你们两一
吃个饭。”
……
方远洛很
张。
他认识傅闻霄这么久,还是第一次与傅闻霄私
里一
吃饭。
虽说这饭桌上还有江肃与木一川两个人,可他们两人是红娘,红娘嘛……那又不是外人,四舍五
,就当
是他在与傅闻霄二人一
用餐,这绝对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来此之前,江肃已和他说好了他需要表现
的反差要
,无非就是打死不喝酒,举手投足
净,若是上菜时能主动将碗碟对齐摆好,那就再好不过,傅闻霄一定会更喜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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