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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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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四次预审王阿发之证词》,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261页。

[12]《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1页。

四,王阿法表示,宋教仁如之大人,为小人所残害,余既知其谋,何忍容隐不言,使凶人得逍遥法外,于是他讲述了事经过,并说应夔丞名字。(陸惠生『宋案破獲始末記』、26頁)需要指的是,张耀杰为了将国民党人说成刺宋幕后主使,声称国民党人在租界区的某公司里兴师动众并且明显违法地私设刑堂,胁迫王阿发充当虚假报案的虚假线人,显然是歪曲事实的过度解读。(张耀杰:《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第105106页)国民党人之所以请包探目二人,在旁胁王某说原委,是因为王阿法开始的时候害怕应夔丞报复,不敢说,而后经国民党人研问再四,王阿法才改变想法,说。这与刑讯供并不相同,国民党人也没有通过刑讯供方式,让王阿法充当所谓假线人。

[16]《破获暗杀宋教仁案续志》,《神州日报》1913年3月26日,第6页。

[15]《英捕房之注意》,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47页。

[9]《应桂馨之就缚》,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44页。应夔丞起初否认认识王阿法,至第六次预审时,应夔丞律师理斯与应夔丞之间又有如问答。问:汝识王阿发否?应答:有友来信介绍。问:王阿发带信来见你在何时?应答:三月一号或二号。问:信何事?应答:信说,我有一人,你要用否?应夔丞所说友人即吴乃文,应并向理斯提到:所有吴乃文荐信,亦存捕房。(《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6页)吴乃文所写介绍信,迄今尚未发现,但被捕后的应夔丞断定该信已被捕房搜去,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认识,即应夔丞对其律师所言他与王阿法结识况属实,如此他所言才能与被搜去的介绍信容吻合。

[11]《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2页。

[8]《第六次预审记》,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274页。

[10]《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国民月刊》第1卷第1号,1913年,第18页。

[13]《宋遯初先生遇害始末记》(续),《国民月刊》第1卷第2号,1913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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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宋先生被刺之痛史》,《民主报》1913年4月2日,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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