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在古代又叫继房,即便坐上了正位,和原终究还是不一样,从那时起,她就疯狂
上了红
。
他真的亏欠这个家太多,他原本是想把钱给到妻,就去慕海生那里报
,但是,才在家住了一晚上,妻
的病
就突然就加重,并发症还复发了,这一拖,他就没去慕海生那里报
。
和许多优越,家境良好的
弟不一样,他
上从来没有一
看不起人的傲气,他有的是他本
的卓然不凡,不怒而威。
暗侍听命于中央,只负责保护自己要保护的官,如果被保护的
官提
其他任何不合理要求,他们都是可以拒绝的,这也是他们和一般保镖公司
来的,有钱就可以
任何事的保镖,最大的区别。
曾经看到过慕海生对着一张照片偷偷过
泪,他心里
很多,像慕海生那样的
官都有自己不舍,何况是名不见经传,小到类似于蝼蚁的他。
最令他惊叹的还不是他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大的气场,而是他的相貌,曾听慕家佣人私议论过,说慕家唯一的少年和已经过世的夫人
得很像,没想到……
疯狂大红
,这里面有个不可说的遗憾,当年,慕海生娶她,除了一张结婚照,连婚纱都曾让她穿过,更别说在家里布置上中国传统意义上大红
。
说这番话是,沈秋兰的角,不觉
扬起,她虽然不
那个男人,却也不容许他心里还在想着别人,毋容置疑,只要不提到周宛墨,慕海生还是能把她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可惜……任锋虽然是一介武夫,忠诚度却是比她招来的任何一个员工都
,更可惜的是,他的忠诚却和她没
她把对红的偏执,发挥到了极致,除了指甲,打开她的衣柜也会发现,除了那么一两件,其他都是大红
,还有她的鞋,她的包,甚至于这间办公室的装修也是以大红
为基调。
怕被人发现,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去找其他工作,屈就着在一家搬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工资虽然不,人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天能看到孩
和妻
,他真的很满足了。
看着分别两年,消瘦的只剩包骨
的发妻,铁骨铮铮,一生只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男人,跪在自己妻
面前。
两年前,当慕海生提要他到a市去保护慕安之时,他本来可以拒绝,如果那时拒绝,他可以拿到中央补贴的一大笔钱,但是,他却没有。
离开两年,当他匆匆赶回x市,才发现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为他侍奉双亲的结发妻,患上了糖
病,这虽然不是什么绝症,却是
富贵病,什么活都不能
,吃东西还要特别注意,更要命的是,因为发现的晚,已经引起了并发症。
红轻轻一言,有时可胜千军万
,这都是有典故可追溯的。
离开慕安之时,他给了一笔钱,虽然不是大到惊,如他所说,开家小店绝对没任何问题。
一切无他,只因心甘愿;只因对过世那素未谋面的慕家原
夫人的尊敬。
离乡背井,抛妻弃儿两年,只为守在一个本不在他职责范围
的人。
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还不能称为男人的男孩的毅和不屈。
他任锋,既然曾经是世界级的散打冠军,那肯定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但是,他从来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孩。
沈秋兰抬起手看了看昨天才过的指甲,她喜
大红
,任凭现在
甲
朝哪个方向发展,都不能改变这二十年来她对大红
的
。
她假装了
指甲上的浮尘,“付锋,你这么着急要去上班,看来你老婆的病真的很需要钱?”
天公大概觉得作次数太多了,也有
心烦,也该让世人
会它不作
时的
觉。
沈秋兰似乎很满意看到任锋的愕然,脸上涌和她
小
材很不协调的狂放冷笑,“我是慕老爷
的枕边人,他有什么事是瞒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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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锋转的脚步顿了顿,“你怎么知
的?”
眉目俊秀,骨骼清奇,一看就知非池中
。
不经允许,私自回家已是犯了大忌,更何况是他这样天天守在家里的,但,前途和亲人两者权衡,他还是选了后者。
这句话,她是故意说给任锋听的,暗指他不要认错了主人,更不要忘记了枕风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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