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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演过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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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在古代又叫继房,即便坐上了正位,和原终究还是不一样,从那时起,她就疯狂上了红

他真的亏欠这个家太多,他原本是想把钱给到妻,就去慕海生那里报,但是,才在家住了一晚上,妻的病就突然就加重,并发症还复发了,这一拖,他就没去慕海生那里报

和许多优越,家境良好的弟不一样,他上从来没有一看不起人的傲气,他有的是他本的卓然不凡,不怒而威。

暗侍听命于中央,只负责保护自己要保护的官,如果被保护的官提其他任何不合理要求,他们都是可以拒绝的,这也是他们和一般保镖公司来的,有钱就可以任何事的保镖,最大的区别。

曾经看到过慕海生对着一张照片偷偷泪,他心里很多,像慕海生那样的官都有自己不舍,何况是名不见经传,小到类似于蝼蚁的他。

最令他惊叹的还不是他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大的气场,而是他的相貌,曾听慕家佣人私议论过,说慕家唯一的少年和已经过世的夫人得很像,没想到……

疯狂大红,这里面有个不可说的遗憾,当年,慕海生娶她,除了一张结婚照,连婚纱都曾让她穿过,更别说在家里布置上中国传统意义上大红

说这番话是,沈秋兰的角,不觉扬起,她虽然不那个男人,却也不容许他心里还在想着别人,毋容置疑,只要不提到周宛墨,慕海生还是能把她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可惜……任锋虽然是一介武夫,忠诚度却是比她招来的任何一个员工都,更可惜的是,他的忠诚却和她没

她把对红的偏执,发挥到了极致,除了指甲,打开她的衣柜也会发现,除了那么一两件,其他都是大红,还有她的鞋,她的包,甚至于这间办公室的装修也是以大红为基调。

怕被人发现,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去找其他工作,屈就着在一家搬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工资虽然不,人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天能看到孩和妻,他真的很满足了。

看着分别两年,消瘦的只剩包骨的发妻,铁骨铮铮,一生只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男人,跪在自己妻面前。

两年前,当慕海生提要他到a市去保护慕安之时,他本来可以拒绝,如果那时拒绝,他可以拿到中央补贴的一大笔钱,但是,他却没有。

离开两年,当他匆匆赶回x市,才发现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为他侍奉双亲的结发妻,患上了糖病,这虽然不是什么绝症,却是富贵病,什么活都不能,吃东西还要特别注意,更要命的是,因为发现的晚,已经引起了并发症。

轻轻一言,有时可胜千军万,这都是有典故可追溯的。

离开慕安之时,他给了一笔钱,虽然不是大到惊,如他所说,开家小店绝对没任何问题。

一切无他,只因心甘愿;只因对过世那素未谋面的慕家原夫人的尊敬。

离乡背井,抛妻弃儿两年,只为守在一个本不在他职责范围的人。

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还不能称为男人的男孩的毅和不屈。

他任锋,既然曾经是世界级的散打冠军,那肯定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但是,他从来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孩

沈秋兰抬起手看了看昨天才过的指甲,她喜大红,任凭现在朝哪个方向发展,都不能改变这二十年来她对大红

她假装指甲上的浮尘,“付锋,你这么着急要去上班,看来你老婆的病真的很需要钱?”

天公大概觉得作次数太多了,也有心烦,也该让世人会它不作时的觉。

沈秋兰似乎很满意看到任锋的愕然,脸上涌和她材很不协调的狂放冷笑,“我是慕老爷的枕边人,他有什么事是瞒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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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锋转的脚步顿了顿,“你怎么知的?”

眉目俊秀,骨骼清奇,一看就知非池中

不经允许,私自回家已是犯了大忌,更何况是他这样天天守在家里的,但,前途和亲人两者权衡,他还是选了后者。

这句话,她是故意说给任锋听的,暗指他不要认错了主人,更不要忘记了枕风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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