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便是,只要生活地周围十里之有学堂的六到十五岁男童,均应该在小学堂学习至少一年。而如果成绩优秀可以被推荐到中级学堂的,必须
中学堂继续学习。如果有违反的,则会罚其父亲两百元。同时鼓励女童
小学堂学习,除了象男童一样可以免费学习外,每一个女童
学,还可以奖励其父母五十元,如果被推荐
中级学堂学习,再奖励一百元。
任命吏尚书徐光启为
阁首辅,兵
尚书孙承宗为
阁次辅,登莱巡抚袁可立加礼
尚书衔
阁。
当然有些心思灵活的人也看了一个问题,皇帝对教育
太重视了。前面有不计金钱的财政支持,现在竟然将前首次辅放在了侍郎的位置,分明是要大大加
教育
的意思。
得益于朱由校不计成本地建设学堂,两京符合十里之有学堂的地区已经占到了五成,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浙江占到了三成,陕西、四川、湖广、福建占到两成,其它省就比较少了,象云南和贵州,除了较大的城市里有学堂外,其它地方几乎没有。
果然,两天后皇帝旨:颁布《儿童保护法》。在全国范围
于天启十年开始推行。
第二天,皇帝旨:加方从哲太师,加叶向
太傅,免去方从哲
阁首辅位,免去叶向
阁次辅位。任命方从哲为教育
左侍郎,叶向
为教育
右侍郎。
当然,各地的学堂建设正在加快速度,而师范学堂的增加使得教师的数量也在大幅度地增加,只是终究大规模地兴教还只有几年,这个东西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朱由样也知急不得的
理,但他更知
,这个普及的速度是会越来越快的。
方从哲也笑:“能于古稀之年,为朝廷尽最后一分力,为陛
分最后一次忧,实乃臣之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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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律里所说的婴儿是不分男女的,这里所说的擅杀是指除非犯罪后被法院判
死刑的所有主动杀死的行为。也就是说,父母如果将未成年儿童杀死,也会被判刑。皇帝在圣旨里特别严厉地谴责了某些地方溺毙女婴的习惯,怒斥
:“汝母非女乎?”
叶向笑
:“此事有利大明,臣等能被陛
推
人样
,可以说是荣幸之至,何来委屈之说?”
这封圣旨让天官员震动,曾经的
阁首辅和次辅,竟然去当教育
的侍郎,这就给很多混日
的官员一个
烈的警告,不要想着
资历慢慢地升上去。既然皇帝连
阁首辅都可以任命为侍郎,那一个知府说不定有一天就会被任命为知县甚至典史(未
)了。
《儿童保护法》里面条文很多,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大明所有婴儿生后,其生命权便立即受到大明皇帝的保护,所有擅杀婴儿及未成年儿童(十五岁以
)者,视其
节严重程度。将被判
最少劳役十年,最多腰斩的刑罚。
朱由校连忙上前扶起两人:“委屈两位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