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夜安。”
o.1声音低沉,明人都能听得
其中蕴
的轻快。
他十指握,白
的手
在空中
压,演播厅便真的顺着他的指示,全场静寂
来。
宗九眯了迷。
就在刚才,他能到脊背激起一阵颤栗,像是有人
合着毒蛇般黏腻锋利的视线一起,一寸一寸从他
上划过。
熟悉的神。
他脑海中浮现一个大胆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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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一作品关于评论区的争议。为了更好回应,
方可能涉及剧透。
首先,本文的tag是相相杀,文案也有写过“今天你
我一
,明天我反手搞回来,有来有往”
截止这一章为止,医生搞男主,男主一锤砸
去,然后这里给
f级,只不过剧
还没
行到男主
一次报复回来,我个人认为是切合文案和tag的,后文也会以此为推
,和双方实力无关,模式就是如此。顺带一提,相
相杀这个tag只能描述两个人的相
模式。
在者,关于攻人设的回应。文案有标注过攻“是个疯批人愉悦犯,生平最
挑事拱火,幕后看戏,反正不是个好东西”。
我不知大家对于愉悦犯这个人设的理解是什么,最
名的愉悦犯应该是fate系列里的吉尔伽
什和言峰绮礼。总的来说,愉悦犯就是一
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犯罪行为的本
不是他们的目的,而是通过犯罪所引发人们或社会的
、恐慌,然后于暗中观察这些反应并乐在其中的人(
分解释截取百度)
再加上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他的行为动机,都无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有些评论说无法理解攻的行为,那很正常,因为他的动机从始至终就是“有趣”“好玩”“想看看受在这样的
况
会
什么有意思的表
”。但关于诸如“那攻岂不是可以次次给f”“攻随随便便就能杀了受”“要不是主角受早死了”的言论,我只能说,攻是追求愉悦,他的目的就是“更好玩”,而不是杀人如麻的变态,他一次觉得好玩,真不至于次次都打个f,那很无聊。而且对于他这个人设来说,直接把受杀了才叫ooc,杀人从来都不是愉悦犯的目的。
而且对于“要不是主角受早死了”这个言论,我只能说这句话本就不成立。如果受不是主角,这本书都会不存在。就像如果哈利波特不是哈利波特,那他不早就在婴儿时期就被杀了,哪有后面的故事?这个假设从一开始就不成立,是不合理的,是伪命题。
最后,有人说不公平。我只能说这是一本无限,这本虽然加了选秀模式,但本
是无限
,不能用综艺的思维去理解,如果这只是单纯的综艺,那要求公平我可以理解。但无限
的
髓就是人类被迫挣扎在恐怖世界中,当人的生命都不能自己掌控的时候,这个题材从一开始就没有公平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