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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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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程先是和细打声招呼,又对壮说:“我要一个人睡,你帮我收拾一张床来!”

“好咧。”壮没有多问什么,兴兴的应了。

倒是说:“晚饭也在这里吃吧?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一愣,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你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明程之前和守旺没有什么

哦,明程救过守旺的事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

“对了,我在山里到一块蜂巢,细,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明程把蜂巢从袋里拿了来。

壮的鼻动着,脸上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香甜味,原来是蜂!”

拿了刀和碗来,之前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的,碗有一圈蓝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细,这个给你和壮吃,待会你们把蜂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看到壮早已经奈不住伸手沾了一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来一小块蜂巢,放嘴里吧唧起来。

纯蜂十分的甜腻,在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了。

“明程哥,这百太好吃了!你怎么到的?我看你上好像也没有被蜂扎过的印啊!”壮大的吃着,脸上的小表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明程矢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况,但他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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