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丁,得十二匹赀绢。略计见之
,应二万余族,一岁
赀绢二十四万匹,十五丁
一番兵,计得一万六千兵。此富国安人之
也。”《隋书·
货志》:北齐河清三年定令,命人居十家为比邻,五十家为闾里,百家为族党,较魏制实省十二丁,即孝友之志也。苏绰六条之诏,谓“正
者治民之基,基不倾者上必安。党族、闾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然暴政亟行之世,在上者之诛求愈烈,则在
者之困辱愈增,而其自视卑而不得有所为也亦愈甚。刘曜为石勒所获,北苑市三老孙机上书求见曜,(见《晋书·曜载记》。)尚有新城三老遮说汉王,壶关三老上书讼戾大
之遗风,后此则无闻矣。《魏书·
祖纪》:大和十一年,十月,诏曰:“孟冬十月,民间岁隙,宜于此时,导以德义。可
诸州:党里之
,推贤而
者,教其里人。”未尝不
复前代之遗规,然其效卒不可睹也。《北史·魏宗室传》:河间公齐之孙志,为洛
令。员外郎冯俊,昭仪之弟,恃势恣挝所
里正。志令主史收系,
刑除官。由此忤旨,左迁大尉主簿。辇毂之
,里正之见陵如此,况其远者乎?
都邑之地,豪猾所萃,则击断之治尚焉。《晋志》:县皆置方略吏四人,而洛置六
尉。江左以后,建康亦置六
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此指方略吏言。《宋志》云:大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邺、
安置吏如三千
以上之制。此等制度,历代亦当略同也。北朝尚击断尤甚。《魏书·甄琛传》:琛迁为河南尹。表言:“国家居代,患多盗窃。世祖广置主司、里宰,皆以
代令、
及五等散男有经略者为之,又多置吏士,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迁都已来,天
转广。四远赴会,事过代都。五方杂沓,难可备简。寇盗公行,劫害不绝。此由诸坊混杂,釐比不
,主司暗弱,不堪检察故也。里正乃
外四品,职轻任碎,多是
才,人怀苟且,不能督察。故使盗得容
,百赋失理。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
,而令、
皆以将军居之。京邑诸坊,大者或千
、五百
;其中皆王公、卿尹,贵势、姻戚,豪猾仆隶,荫养
徒,
门邃宇,不可
问;又有州郡侠客,荫结贵游,附党连群,
为市劫。比之边县,难易不同。请取武官中八品将军已
,
用贞济者,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各
其禄。
者领六
尉,中者领经途尉,
者领里正。不尔,请少
里尉之品,选
品中应迁者为之。”诏曰:“里正可
至勋品,经途从九品,六
尉正九品。诸职中简取,何必须武人也?”琛又奏以羽林为游军,于诸坊巷司察盗贼。于是京邑清静,至今踵焉。《
崇传》:
谦之,为河
令。旧制,二县令得面陈得失。时佞幸之辈,恶其有所发闻,遂共奏罢。谦之乃上疏曰:“豪家支属,戚里亲媾,缧绁所及,举目多是。皆有盗憎之
,咸起怨上之心。县令轻弱,何能克济?先帝昔发明诏,得使面陈所怀。臣亡父先臣崇之为洛
令,常得
奏是非。所以朝贵敛手,无敢
政。乞新旧典,更明往制。”(崇奏在胡灵后时。)此皆可见都邑之难治也。北齐制:邺令领右
、南
、西
三尉,又领十二行经途尉。凡一百三十五里,里置正。临漳领左
、东
二尉。左
九行经途尉。凡一百一十四里,里置正。成安领后
、北
二尉。后
十一行经途尉。七十四里,里置正。
刺史之设,本所以资巡察,其后寖成疆吏,则司巡察者又别有其人,此亦犹明代于巡之外,复遣巡抚也。《宋书·礼志》,谓古者巡守之礼,布在方策。秦、汉、曹魏,犹有巡幸之事,至晋世巡守遂废。引武帝泰始四年诏,谓:“古之王者,以岁时巡守方岳,其次则二伯述职,不然则行人巡省,撢人诵志。今使使持节侍中副给事黄门侍郎,衔命四
,周行天
。亲见刺史、二千石
吏,申喻朕心恳诚至意。访求得失损益诸宜。观省政治,问人间患苦。还
条奏,俾朕昭然,鉴于幽远,若亲行焉。”
叙宋武帝永初元年遣使,文帝元嘉四年、二十六年东巡之事,其视之犹甚重。然克举其实者似鲜。(其事亦仅间有之。如宋元嘉三年、九年、三十年,明帝泰始元年,皆尝遣使。北朝则
宗大安元年,
祖延兴二年,大和八年、十四年,皆尝遣使。孝静帝天平二年,齐献武王以治民之官,多不奉法,请送朝士清正者,州别遣一人问疾苦。周武帝建德五年遣使,诏意亦颇重视,皆见《纪》。)至齐孝武,征求急速,以郡县迟缓,始遣台使,则擅作威福,其弊无穷,详见《齐书·竟陵王
良传》。后人所由訾遣使纵横,本非令典也。晋武帝访王浑以元会问郡国计吏方俗之宜。浑言:“旧侍中读诏,诏文相承已久,非留心方国之意。请令中书,指宣明诏,不复因循常辞。又先帝时正会后东堂见征、镇
史、司
,诸王国卿,诸州别驾。今若不能别见,可前诣轩
,使侍中宣问,以审察方国。”其视之意亦甚重。然后亦寖成
文。(北齐尚有其礼,见《隋书·礼仪志》。)晋武帝泰始三年,尝诏郡、国守、相,三载一巡行属县。然范宁为豫章大守,
遣十五议曹
属城采求风政,并吏假还讯问
吏得失,而徐邈与书,谓:“非徒不足致益,乃是蚕渔所资。”“自古已来,
为左右耳目者,无非小人。”则虽守、相,
明目达聪,犹不易也,况天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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