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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惊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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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尸确实没有弱,怎样都无法被杀死,可若是将心脏取了来,那就不一样了。

这便是我变成僵尸的由来,看到这些画面后我当即便疯了,等我再有意识的时候,只看见了恶霸府邸满屋断肢残骸的血腥场景。

游尸的这颗心脏虽不会动,却是他不老不死的关键所在,若是心脏没了,游尸会彻底死去,世上便再无此人,昌乐的说法是叫作魂飞魄散。

游尸不仅不老不死不灭,为天地摒弃于六回之外,且能思考能说话能控制自己的凶比走尸灵活,走尸惧怕的东西对游尸都没有效果,甚至可以伪装成人族。

昌乐告诉我说,游尸往往是被人有意炼成的,就比如他,而像我这样自己渐渐变成游尸的却是少见。

而当七那一天,我终于可以脱离的桎梏了,我急切的回了家,想要看看他们过的怎么样了。

与他一块的那几年,我过得十分惬意,昌乐温和,对我又格外包容,不求我学会他多少本事,且不我是了什么蠢事,他都默默在后帮我收拾烂摊毫无怨言。

也是那时我才明白,原来他说的,让我把心脏取给他保,并不是为了保护我而是为了控制我,我真是蠢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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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知了自己是什么,还碰到了一个同类,我自然不会放过,便随他离开了山,去到他的地盘。

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那卖了,他把我卖给了一个妖族隶。

魂飞魄散,意思是连来世都不可能再有,我当然是怕极了的。

也是这时,我才发现我似乎变得异常僵,除了眨张嘴歪歪脖手,我别的地方好像都动不了了。

于是慌忙躲了附近的山里,好几年都不敢来,直至遇到同是游尸的昌乐。

我吓得蹦蹦的逃了那里,在河边我歪着脖看到了自己的模样,这还是我原来那副,只是浑肌肤都变得惨白,一透着乌青的惨白,脖颈手背上蜿蜒着古怪的黑经脉,黑的指甲异常尖锐,嘴里也了几颗利齿。

这个被我当师傅的人告诉我,我们这人被叫作游尸,是因死后怨气太重才化作了僵尸,僵尸有两,一为走尸一为游尸,游尸即是阶走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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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那时还以为,他对我有意思,其实他若是表白求亲的话,我想我肯定会答应的,毕竟我俩是同一族类,在一起的话也算得上是门当对了。

那时我并不清楚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只大概觉得自己已经算不上是人了。

我当时害怕极了,心里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我既怕自己变成什么可怕的怪,又怕被人发现了会杀了我。

被淹死后,我的魂魄便离了,我可以一直看到周遭发生的事,别人却看不见我。

上一个贱民呢,他大概觉得碰我一都嫌脏吧。

突然发现自己对双洁的定义跟别人不一样,作者这里的双洁是指洁,男主是从始至终

只是我等来的,却是一屋的尸,我的爹爹娘亲哥哥,全死在了我们曾经最温的家里。

然而就在我臆想着我俩将来收养几个孩的时候,昌乐反手把我给卖了。

因此我不得不认了一个妖族主人,从此乖乖听这妖族的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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